为加深社会公众对税收的了解、理解和认知、认同,营造和谐舆论环境,深化“以税说事(法)”税收宣传,现面向社会征集“以税说事(法)”税收动漫创意作品。通过动漫作品生动形象地普税法、说税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税收、宣传税法。
一、征集作品主题
动漫说法、动漫说事。围绕税收为国聚财、调节经济和改善民生的三大职能,紧扣“以税说事(法)”、和谐税收的主题,通过动漫创意作品,生动形象地展现税收助推转型升级、支持创业创新、促进民生改善、调节收入分配等作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营造和谐的税收舆论环境。
二、作品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有志人士及从事动漫创作机构。
三、征集作品分类
(一)税收动漫系列剧(3集以上)
说明:动漫系列剧一般由几个主要人物贯穿全剧,故事情节可以连贯也可不连贯。每集都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故事,观众可以连续收看,也可以任意选看其中的几集。系列剧要求3集以上,每集时长1分钟以上。
(二)税收动漫宣传短片(30秒、1分钟类)
说明:30秒、1分钟税法宣传动漫短片适合办税大厅、电视、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公共电子宣传屏、网站等各类媒体播放,形式新颖,主题集中,表意清晰,适于向社会宣传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理念。
(三)税收动漫宣传短片(3分钟类)
3分钟税法宣传动漫短片具有一定的故事性,主要适合办税大厅、网站、公共电子宣传屏、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电视等媒体播出,适于针对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四、作品重点内容参考
(一)加强税收基本常识宣传
开展税收基本常识的宣传,诸如税收种类、职能和作用,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收历史、税收文化等宣传。
(二)突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
宣传帮扶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尤其是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税费政策,诸如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等涉及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社保费集中减征和缓缴等;深化结构性减税政策宣传,积极推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诸如以案说法(稽查案例);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新车船税法;正确使用发票;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下岗职工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等。
(三)着力税收整体形象的宣传
加大税收整体形象的宣传,通过宣传税务部门不断创新和优化的纳税服务举措,如浙江地税系统大力开展的纳税人之家、纳税服务志愿者、“四个日”活动等,提升浙江地税系统“同心汇聚”服务品牌的感染力,在公众中塑造地税良好的整体形象。
五、征集作品技术要求
作品尺寸:720*576象素,25帧/秒,报送作品数量不限,附动漫作品截图(尺寸:120*90,格式:jpg,大小:10K以下),要求参与单位和个人提交作品源文件和swf文件;作品请拷入光盘提交。
六、报送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截止日期:2012年6月20日,邮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参与单位和个人应在提交截止日期前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作品,注意写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邮寄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邮政编码:313000
联系人:梁世群
电话:0572—2150031
七、评奖及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将根据参与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组织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动漫创意大赛,获奖作品将在浙江经视·阳光行动、浙江地税网站、浙江在线·地税频道、华数互动电视、公交电视、楼宇电视等平台展播。
八、相关法律问题说明
1、参与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
2、参与单位和个人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涉及使用音乐或素材等资料的,应注明出处和来源,相应的版权问题由参与单位和个人负责;参与单位和个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和获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与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3、主办方充分尊重作者作品的版权,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其使用权和版权归主办方和参与单位及个人共同所有。
4、参与单位和个人同意主办方以任何形式展示和传播其参赛作品,不另付酬。
5、参与单位和个人一经提交作品参加活动,即表示完全接受活动有关规定和以上法律问题说明。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Ο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