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会管科,有关市属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会计准则制度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16﹞1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会计制度问卷调查工作的函》(浙财会函﹝2016﹞13号)的精神,为广泛了解我市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现状及产生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标准,服务于会计信用体系建设,省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会计制度问卷调查工作,请辖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地区企业于2016年5月31日前登陆浙江省财政厅官网“会计之窗”栏目,点击“问卷调查”打开主页,认真填写调查问卷。
湖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