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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9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湖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5月31日,对湖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湖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湖审财报〔2021〕4号)。审计结果表明,湖州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紧紧围绕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服务“六保”“六稳”工作大局,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支出有保有压;二是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重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发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审计也发现在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推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局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1.关于中(长)期财政规划尚未滚动编制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我局通过加强中(长)期财政规划对预算约束力度,积极探索同步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与预算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已提请市政府印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21〕22号)。

2.关于1个重大项目未纳入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库”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迭代升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库”,强化与年度预算编制同步。

3.关于1个预算项目未入项目库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在编制2022年预算中,市财政局加强项目库管理,要求部门和单位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完善项目库入库流程,申请项目支出预算必须从项目库中挑选预算项目,入库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和定期清理。完善制度,制定下发《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关于预算项目库中的指标金额未及时调整问题的整改情况:在编制2022年预算中,市财政局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项目库为载体,实现项目的全周期滚动管理。

5.关于项目库设计及功能上存在缺陷问题的整改情况:在编制2022年预算中,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善项目库管理功能,项目库实行分级分类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突出重点。

6.关于9212.65万元已基本停止运作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上述相关项目资金进行梳理,除中维丝绸改制提留用于弥补职工社保款外,其余项目结余资金报经批准后上交国库,以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7.关于2个政府性专项资金超支11591.2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上述出现赤字的财政专项资金,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处理。

8.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和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从2021年起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已停止将政府专项资金拨入财政专户核算(预算管理资金安排的政府专项资金直接从国库拨付)。

9.关于政府储备物资反映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对不应确认为政府储备物资范围的,已由相关部门作出调整,因此,在今年编制2020年度政府及部门的财务报告时,市级部门储备物资财务均已入账,并在年度政府及部门的财务报告中予以准确反映。 

10.关于未按规定时限追加项目经费5笔,涉及金额4150.0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对非必要一般性项目原则上不予追加,对确需追加的刚性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湖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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