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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度市级国有企业改革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字号:[ ]

湖州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湖州市级国有企业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湖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湖审企调报〔2021〕4号)。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湖州市国企改革工作有了重大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开展;二是国资监管针对性有效性增强;三是市级集团公司积极推进市场化转型工作。但审计也发现了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局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实施国有资产监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市级部门下属企业未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和脱钩清理且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接到审计反映的问题后,市财政局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及时了解省级部门所属企业改革方案及进度,并迅速部署对市级部门及下属单位所属企业的清查摸底。对照省级改革方案,市财政局汇总梳理形成了18家改革范围内企业清册,并取得了该批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人员情况和经营情况。市财政局积极与市国资委沟通对接,推动市级层面成立了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拟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分类处置实施方案》,报市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联合会签,已印发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市级各部门对下属企业清产核资后拟定分类处置方案,报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联合审核,汇总报领导小组决议。方案通过后,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对处置方案进行批复,并于2021年底前完成改革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商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后对国有企业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制定出台了《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汇编的通知》(湖财资〔2021〕117号),共梳理涉及国有企业政策文件27个,要求市级各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部门下属单位及所属企业认真学习并按照管理权限参照执行或据此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相关制度,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市级部门所属21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企业的股权资产登记不准确。一是针对企业名称填报不规范问题,我局对涉及的4家企业名称进行了核查,我局已通知问题中涉及的主管部门对资产卡片进行修改,2020年资产年报因已上报,无法修改,明年的年报我们将继续关注这项内容。目前期中3家单位已完成卡片修改,另一家单位已按政府会计准则进行了错账更正,卡片已核销。二是针对湖州市水利机电经营公司等3家企业已注销问题,我局向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第一医院了解具体情况并推进整改工作,并已督促市水利局抓紧整理下属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对外投资坏账核销和清算注销资料等材料,符合条件后尽快提交办理账务核销手续;涉及到的市第一医院、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企业分别已注销和作对外投资坏账核销处理,在2020年资产年报体现属于正常现象,将分别不再体现于2021年和2022年资产年报中。三是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我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指导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报表质量,强化考核监督力度,夯实资产管理信息基础。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审计建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经核实,市级部门下属企业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报送不及时的情况。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我局与市国资委积极对接,联系各主管部门梳理出市级部门所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3000人(含湖航公司,其中市贸促会已完成移交),并要求各部门积极与市国资委对接,及时完成移交工作。8月4日市府办召集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研究部署移交方案、资金保障方案、后续常态化机制。8月5日市国资委召集市财政局、各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一步部署推进移交工作,并明确要求各企业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移交人员数量有出入的,以各企业情况说明为准。我局将继续跟进这项工作,做好协调、指导和资金保障工作。

特此公告。

 

 

 

                        湖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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