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由我局或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现行有效的5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对照标准和要求,处室核查梳理,清理后继续执行的文件有30个,废止的文件有22个。现就“继续执行”和“废止”的文件目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附件2《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