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社发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38号)文件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分配意见,现将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区严格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相关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并于6月底前将资金发放完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配表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吴兴区 | 96.41 | 南浔区 | 170.48 | 南太湖新区 | 14.69 | 合计 | 281.58 |
3295132-4383-7-政策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