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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56/2023-00054 成文日期: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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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本级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06 09:50:43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3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38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省政府批准和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市财政局按程序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本级安排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调整方案,现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本次下达我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8.84亿元,包括一般债务3亿元、专项债务25.84亿元。其中:市本级(市直、南太湖新区汇总,下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01亿元,均为专项债务;转贷吴兴区、南浔区均为0

除市本级限额外,本批限额中德清县新增债务限额12.83亿元,包括一般债务2亿元、专项债务10.83亿元;长兴县新增债务限额1亿元,均为一般债务;安吉新增债务限额为0。区县新增限额内举借的债务由各区县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其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本次限额新增后,全市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为1386.92亿元,较上年增长16.6%,包括一般债务限额564.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22.45亿元。其中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为406.75亿元,较上年增长21.7%,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09.4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7.34亿元。

本次限额足额发行后,按2022年财力静态测算,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率约为118%,较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全市债务率低于120%,处于债务风险等级绿色区间。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在新增限额内,市本新增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券15.01亿元按照突出重点、保障续建、防控风险的原则,相关资金作如下安排

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8亿元,湖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0.6亿元,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旗路院区改建项目(一期)0.41亿元,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1.1亿元,湖州南太湖新区仁皇山滨湖公共卫生中心0.3亿元,以上项目拟纳入2023年6月浙江省政府债券发行计划。

剩余限额4.6亿元拟作如下安排: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2亿元,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亿元,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0.6亿元,以上项目拟纳入后续债券发行计划。

根据财务评价报告,上述专项债券项目自身产生的收益均能偿还全部融资本息。

、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条例》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拟调增市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收入15.01亿元,相应调增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公路建设”10亿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0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1.2023年湖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表

            2.2023年湖州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表

            3.2023湖州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资金安排表

            4.名词解释


1

2023年湖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表

单位:亿元 

   

 

本地区

区县

一、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A=B+C

1189.43

334.21

855.22

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

B

554.47

106.41

448.06

       专项债务限额

C

634.96

227.8

407.16

二、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D=E+F

28.84

15.01

13.83

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

E

3

0

3

       专项债务限额

F

25.84

15.01

10.83

三、2023年提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G=H+I

168.65

57.53

111.12

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

H

7

3

4

       专项债务限额

I

161.65

54.53

107.12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J=A+D+G

1386.92

406.75

980.17

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

K=B+E+H

564.47

109.41

455.06

       专项债务限额

L=C+F+I

822.45

297.34

525.11

2

2023年湖州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表

单位:亿元

地区

全年情况

提前批

本批次

合计

一般债务

专项债务

小计

一般债务

专项债务

小计

一般债务

专项债务

湖州市

197.49

10

187.49

168.65

7

161.65

28.84

3

25.84

72.54

3

69.54

57.53

3

54.53

15.01

0

15.01

吴兴区

15.77

1

14.77

15.77

1

14.77

0

0

0

南浔区

21.72

1

20.72

21.72

1

20.72

0

0

0

德清县

49.61

3

46.61

36.78

1

35.78

12.83

2

10.83

长兴县

12.95

2

10.95

11.95

1

10.95

1

1

0

安吉县

24.90

0

24.90

24.90

0

24.90

0

0

0

 

3

2023年湖州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资金安排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地区

债券性质

拟安排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债券资金总需求

预计到期本息

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安排债券规模

备注

1

湖州市直属

专项债券

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

收费公路

110

166.76

210.66

10

续发项目

2

湖州市直属

专项债券

湖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医疗卫生

6.5

10.11

13.77

0.6

续发项目

3

湖州市直属

专项债券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旗路院区改建项目(一期)

医疗卫生

6

10.64

14.86

0.41

续发项目

4

南太湖新区

专项债券

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市政建设

21

36.38

47.36

1.1

续发项目

5

南太湖新区

专项债券

湖州南太湖新区仁皇山滨湖公共卫生中心

医疗卫生

0.8

1.38

2.06

0.3

续发项目

6

南太湖新区

专项债券

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市政建设

18

31.68

38.61

2

新发项目

7

南太湖新区

专项债券

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农业

9.5

16.72

20.26

0.6

新发项目


合计




171.8

273.67

347.58

15.01



附件4

名词解释

 

1.地方政府债务

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照偿债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发行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

专项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发行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

2.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要求

根据《预算法》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一般债务收入应当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反映,市县级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预算科目。一般债务支出应当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反映,根据支出用途列入相关预算科目;转贷下级支出应列入“债务转贷支出”下对应的预算科目。

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反映,市县级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专项债务支出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反映,根据支出用途列入相关预算科目;转贷下级支出应列入“债务转贷支出”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3.地方政府债务率计算公式

债务率=(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余-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

4.债务率风险等级

地方政府债务率风险等级由低到高设置绿(债务率<120%)、黄(120%≤债务率<200%)、橙(200%≤债务率<300%)、红(债务率≥300%)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