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字号:[ ]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财政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目标,紧紧围绕《湖州市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1-2025)》确定的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优秀实践标兵。市财政局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将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各类干部培训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

(二)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制定流程指引和合法性审查质效,压实法规规章配套规范性文件制订责任。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决策制审核有效落实。落实《湖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并得到严格履行。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预防化解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行政争议。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考核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团队服务机制,加强举报投诉的处理,做好重点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着力化解行政争议。

(三)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湖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行政执法能力。积极推广使用行政行为码,实现监管事项100%赋码。部门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达到100%,部门执法主体100%入驻,监管事项认领率100%,行政检查覆盖率100%。积极推广应用统一执法监管系统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梳理“零执法”事项,分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相关优化举措。建立财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部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完善财政领域执法目录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编制行政检查清单,确保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实现网上运行。持续完善“财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涉企柔性执法工作,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四)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深入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完善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按照“严把增量,清理存量”的工作思路,推进公平性审查和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财政政策全生命周期机制建设,严格把关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打造智慧便捷的财政政务环境,深入推进便民利企“一件事”集成改革,不断整合精简报表、指标数量,加强数据共享,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实现财政公共服务领域无证明化。做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

)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数字化改革驱动政务服务管理蝶变升级、跨越发展。加快推进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一件事联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一件事和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一件事联办运行顺畅,积极培育特色项目政策一键兑。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强化政务服务2.0版的运用,持续推进涉财事项迭代升级和系统融通,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推进涉财项目智能导服。

(六)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服务大局普法,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内容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化改革等积极开展财政普法。做好4.15国家安全日和五月民法典宣传月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专刊的编制和学习建立全市财政系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规业务骨干、各处室法治联络员和财政相关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先锋队,进一步加力提效财政政策法规的落细落实落地,以更贴心、更优质的服务,切实为基层、企业、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建公职律师实践点。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年来,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需要进一步强化;纠纷化解能力有待提高,多元化调处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等等。为此,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实干争先主题实践,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并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财政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增强法治财政制度保障能力。强化财政制度供给,完善和加强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议)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保障财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管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持续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好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行政和民事合同、群众来信来访答复等的法制审核,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诉求无小事的理念,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精心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财政系统新发生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评析工作,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

)持续做好财政普法宣传。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财政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会计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开展示范点、先行区创建,形成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

特此报告。

 

湖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欢迎访问湖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huzhou.gov.cn
常见问题 | 使用帮助 | 隐私保护 | 安全说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