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备案公告
湖州金陵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原湖州金陵资产评估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由“湖州金陵资产评估事务所”变更为“湖州金陵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湖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