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财政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照标准和要求,在各处室核查梳理的基础上,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由我局或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现行有效的4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继续执行的文件有29个,废止的文件有13个,拟修订的有2个。
现就“继续执行(含拟修订)”和“废止”的文件目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_13624《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湖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