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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5-30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6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财政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会议,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对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迅速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二是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抓好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三是严格督办,提高整改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集中推进会议,强化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实行动态“销号”,做到直面问题、抓好整改、闭环管理。持续改进作风,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10人;建立完善制度14项。

一、关于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预算管理。一是指导长合区编制预算草案,将2024年长合区预算草案正式纳入全市预算草案报告。二是明确长合区财政管理事项。三是梳理市直部门下属国有企业,有序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四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与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衔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收支智管”系统应用。

(二)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出台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收缴办法,切实压实区县及项目业主单位履行还本付息主体责任。二是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及时报送项目收益归集细化方案,并及时归集上缴项目收益。三是安排预算专项用于债券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四是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宣传贯彻政策并加强业务指导。二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协调并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盘活专项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对象对涉及问题加以整改落实。

二、关于“发挥财政监督检查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监督力度。一是修订《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于20244月底发布。二是第一时间督促单位做好问题整改,5家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工作。三是抽调市财政局骨干力量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部分单位的公款存放情况进行上门督查,督促做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一卡通”专项检查整改落实。一是督促南浔区对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及时核对资金下达和发放数据,并建立定期数据通达机制。二是下发《关于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整改的通知》,区县已限期完成整改。三是严格履行乡镇财政管理职责,定期开展检查、指导。

三、关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预算绩效监管。一是将2022年度70个自评为“中”和“差”的项目问题反馈至28个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印发《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将上述项目中2023年继续执行的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抽评计划。三是加大对部门的绩效监管力度,将相关要求在评价工作通知中予以强调,并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二)提升产业基金管理绩效。一是加强绩效考核,落实湖州市“2+8”平台考核要求,将产业基金新增规模、基金投资项目数量、基金总投资金额等纳入考核范围。二是加强督促整改,责成相关区县查明问题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立即整改。三是出台《湖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清廉财政建设。一是全面梳理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指标,深入剖析扣分原因,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召开“三不腐”能力指数提升专题推进会,压紧压实责任。三是系统上下高度重视、同向发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湖州市财政局和吴兴区财政局成功获评2023年度全省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五星级单位。

(二)加强沟通汇报。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完善政治生态监督报告要素。

五、关于“财政项目预算审核工作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梳理现有审核制度,编制概预算审核流程图,排查业务流程中存在的廉政建设风险点。二是出台《湖州市财政审核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协审业务分配和考核办法(试行)》《湖州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专家论证实施办法(试行)》《湖州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内控管理,规范决策行为。

(二)强化项目送审指导督促。一是对未送审核的两个招标控制价项目按财政审核标准进行复核,并查明未送审的原因。二是制定《湖州市市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控制价审核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业务培训。三是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专项摸排调查,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送审竣工财务决算,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报送工作。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规范经费支出党组会议集体决策,要求除人员支出及水、电、蒸汽费外,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出,在经费支出前需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二是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宣传培训,严格组织实施。三是对大额支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明确分级审批机制,规范经费支出流程。

(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一是修订完善《湖州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层级审批制度,要求除人员工资外的经费支出均需填报支出审批单,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是局机关工会按规定独立开设账户,规范经费开支。

七、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形式,加强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民主推荐程序。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干部调整工作,选优配强审核中心班子力量。

(二)加强全市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指导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管理。二是制定财务人员培训方案,每年定期开展一次部门预算编制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

八、关于“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一是组织学习党组织选举以及党费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每月发布组织生活提示,每年开展一期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三是对2018年以来党费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大排查,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四是严格按照规定,将党费专户交由局办公室财务代管。

(二)高度重视行业党建工作。一是对涉及行业党委、协会建设及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局党组专题汇报,经审议同意后实施。二是研究制定《湖州市注会行业“五强五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三是下发《关于建立党支部检查监督机制的通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支部组织生活,建立支部自查自纠机制、党委定期抽查机制。四是完成注会行业系统星级支部评定和优秀支部考核。

九、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完整、客观如实反映会议情况,责令相关责任人按要求补齐相关记录。

十、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度挖掘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预算编制、强化刚性约束、及时下达预算等7方面提出明确新要求,并第一时间传达至市级各部门,确保部门了解政策、严格落实。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自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盯住不放,严格按时间节点倒排计划,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如期清零。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具体问题的整改推动各项工作的提升,举一反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深化整体成效,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对财政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主题实践、推进“六个新湖州”建设、“三支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150036;邮政信箱: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12楼市财政局组宣人事处,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36684780@qq.com。

 

 

中共湖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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