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采矿业已逐渐成为我分局的主要税收来源之一,2007年占整个分局税收比重的近20%,石矿企业开采的石料大多通过水路销往上海、江苏等地,从而带动了以石料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石矿运输业发展中呈现出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核算方式及市场机制多元化、复杂化的新趋势,致使实征税款和应征税款之间差额持续增大,致使税收流失比较严重。因此,加强税源控管,确保石矿运输业税收应收尽收,是摆在分局面前的一个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现状
(一)目前,我分局所管辖的采矿企业(不含开发区,以下计算口径相同)共有35家,2007年企业实际购买火工品3706.29吨,按资源核定开采量测算可开采石料2185.77万吨,实际入库税款5577.48万元,其中资源税4181.21万元。2008年市政府计划供应火工品3410吨,按资源核定开采量测算可开采石料2011.09万吨,同比下降7.99%。如按每吨石料运费15元,税费综合征收率6.66%(营业税3%、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3.3%、城市维护建设税7%*3%为0.21%、教育费附加3%*3%为0.09%、地方教育附加2%*3%为0.06%)测算,一年矿产品运输所带来的税收至少在2009.08万元以上,与实际征收税款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分局所辖两家从事水路运输自开票单位单位(新开元、恒辉)07年度入库税款仅为61万元。
(二)我分局辖区内除妙西一家石矿公司成立自己的运输船队外,其余基本上都是私营、个体运输户,加之船只分散性、流动性、隐蔽性大,造成税收管理难度加大。
(三)另据反映,辖区内重点企业跨地域开具运输发票的行为也大量存在,以八里店镇的现象最为突出,据测算该镇所辖企业的年运费应在2.5亿左右,以金洲管道等5家区重点企业为例(见下表),在本地开票的运费只有3181.04万元,仅占年总运费的12.7%,但在广东等地的开票运费则达2亿多。可见,运输业税收流失相当严重。
2007年八里店镇所辖重点企业运费在本地税务机关开票
金额(元)
序号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名称 开票金额
1 33050114697576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345149.54
2 330501719547947 湖州飞剑杆塔制造有限公司 7161150.73
3 330501740546340 中海石油金洲管道有限公司 396272.10
4 330501301009840 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10350539.64
5 330501147058389 湖州泰仑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557334.00
合计 31810446.01
(四)08年4月底,分局确定由正大税务事务所在我分局征管系统内注册临时税务登记,并且负责业务培训、指导等一系列事项,各乡镇代征点安排开票人员及设备安装,负责征收开票、数据传递及税款结报。目前,已在妙西、东林、埭溪、道场四个以采矿业为主代征点安装了全国内河、公路货运开票税控系统,需要开具运输发票的运输户可到上述四个代征点代开,即纳税人在开具货运发票的同时,申报缴纳税款,并严格货物运输业发票开具规定和流程。此项工作从5月份至今已入库税款45万元。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个多月的运行情况来看,征收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了解,税收流失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运输经营场所与纳税地点的不一致,容易造成管理脱节。一方面,从当前运输经营方式来看,分局除三家运输公司(新开元、恒辉、雪力)实行统一经营,集中管理,有比较稳定的经营场所外,其余大部分是个体自主经营,一般无固定经营场所且注册地在外,其流动性、经营的隐蔽性非常强,日常征管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营运船舶往往又常驻外地经营,船舶所在地税务机关客观上造成控管乏力,而经营地税务机关又无税收管理权,从而使部分船舶处于管理上的真空地带。而另一方面,实行以票控税在运输业中很难做到全面监控。部分纳税人往往选择外地低负担地区开票,而一部分石料销往建筑工地或个人的不需要开具货运发票,从而脱离了税务部门的管理,逃避了纳税的义务。
(二)负担不均,地区间执行有关财政政策不一。按照国家规定税率,公路、内河运输业税费综合征收率为6.6%,由于我省开征的地方教育附加是按营业税的2%征收,故我市运输业税费综合征收率较其他地区多增加0.06%,为6.66%,但周边地区为了争夺税源,采取各种形式,降低纳税人实际负担率。据调查,周边地区的综合负担率在2%~5%左右(详见附表一),因此,部分纳税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选择到安徽、江苏、上海、广东等征收率较低的地方纳税,从而造成了本地区税源的外流。
(三)销售石料时,货价和运价未分别核算。据调查,目前,分局辖区内石矿企业销售石料时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跟购买方签订长期供销合同,通过自己的运输船队把石料运往上海,由于对运输船实行统一经营,集中管理,又有比较稳定的经营场所,所以便于分局征管,要求企业在销售石料时将货价和运价分别核算;另一种是把石料按销售价格销售给个体运输户,而运输户将石料运到外地,却把货价和运价合并在一起作为再次销售价格,导致了对石料全额征收增值税,运输业营业税全额流失。
三、建议对策
面对本辖区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维护税法尊严,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一)加强以票控税,完善发票管理模式。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货运发票税控开票系统,是当前税务机关管理交通运输业税收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应在继续加强以票控税手段的同时,加强对支付运费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应该使用运输发票而未使用、发票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了假发票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罚,逐步鼓励和引导企业正确使用发票。在此可借鉴长兴县地税部门对运输业的征管经验,通过县政府成立运输业征管办公室,由县领导直接担任主任,并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本地企业取得的运输发票为跨地域开具的,则不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方为考虑自身经济利益,会要求运输方提供在本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运输发票。从效果来看,长兴地税部门实征税款与应征税款之间差距甚微。
(二)积极探索加强石矿运输业税收征管新模式,强化源头控管。运输业税收入库后,大部分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1、对直接供货的采矿企业按每吨火工品核定开采量设置运费开票警戒线,即购买一吨火工品至少在辖区内开具6000吨石料的运费。
2、对直接销售给个体船户(俗称卖小船)的,对采矿企业按每吨火工品不低于3000吨石料运费开票警戒线。
(三)为和周边地区竞争,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适当降低实际税负率(详见附表二)。综合负担率可考虑定位在比周边地区略高的基础上,具体可考虑市、区两级政府在运输业实现的财政收入中各拿出50%~60%对在本地开票的纳税人进行补助,使在本地开票的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率在4.4%~4.8%左右,从而缩小与周边地区实际负担率的差距。这样一则运输户考虑到去外地开票的路费和假发票的风险,综合权衡,会主动在本地税务机关代征点开具发票。可减少地方财政收入流失。二则,目前区委、区政府已对各乡镇机关运输业税收征收进度进行每月考核,如果财政、税务部门在与各乡镇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的同时,市、区两级政府又能在财政分成补贴问题上适当调整,进一步明确政策。这样,就能进一步提高各乡镇机关对石矿运输业税收征收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对在湖州市境内参与石矿运输的船只实行石矿销售准运卡制度,由地方海事局对全市运矿船只进行登记管理,这无疑对加强石矿运输业税收征管提供了新思路,实行准运制度将成为加强石矿运输业税收征管的有效载体。鉴于运输行业的自身特点,在石矿运输行业完全推行这项制度,也有一定困难,但只要按照有利于实现源泉控管增加收入的目标,由政府部门协调领导、地方海事局局监控、税务部门征收开票的管理模式——由政府机关协同税务、海事等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湖州市石矿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凡在湖州市从事石矿运输的船只都要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进行按月申报制度。
二是对办理税务登记的运输船只由地方海事局进行注册登记,并将船舶信息录入税费网络监控系统,按船逐月发放石矿销售准运卡。凡超过一月而未进行纳税申报的运输户不再发给准运卡。
三是要求企业在船舶装石料时按船舶号录入信息库,使税务部门能从税费网络监控系统直接查询某一船舶在某一时段运矿数量信息,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分析,从而达到对石矿运输业税收实现控管,彻底杜绝税款流失。
附表一
妙西镇矿山企业运输费开票地及周边地区税率
序
号 企业名称 开票地 税率 备注
1 湖州龙潭矿业有限公司 安徽、江苏等地 3%左右、4%左右
2 湖州西园坞矿业有限公司 安吉等地 4%左右、5%左右
3 湖州鹿山坞矿业有限公司 安徽等地 3点多、4点多
4 湖州里鱼山矿业有限公司 安吉等地 5%左右
5 湖州吴兴林金石矿 运费和石料费
统一开票给买家
6 湖州宏磊矿业有限公司 下属航运公司负责运输
7 湖州龙泉坞矿业有限公司 运费和石料费 整合成
统一开票给买家 湖州
8 湖州汇丰矿业有限公司 安徽、江苏、上海等地 2%左右、3%左右 秒西
4%左右 联合
9 湖州寅岭矿业有限公司 运费和石料费 矿业
统一开票给买家 有限
10 湖州云利矿业有限公司 原云利矿运费和 原湖电矿部分 公司
石料费统一开票给买家 到安吉开票,
税率5点%左右
附表二
运输费开票征收率及分成比率表
税种 征收率 市得部分分成比率 区、乡镇部分分成比率
营业税 3% 0.96% 1.44%
所得税 3.3% 0.4224% 0.6336%
城建税 0.21% 0.0504% 0.1176%
教 附 0.15% 0.019125% 0.108375%
合 计 6.66% 1.451925% 2.299575%
市、区、乡镇
合计分成比率 3.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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