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56/2024-00038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财政局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办发〔2019〕22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由我局或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现行有效的4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继续执行的文件有29个,废止的文件有13个,拟修订的有2个。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原规定继续适用,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修订向社会公开之前仍继续适用,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湖州市财政局;解读人及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处,0572-2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