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牵头草拟了《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市财政局预算局,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在修改意见后附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金嚼,联系电话:2150019,18767283698(浙政钉同号)。
附件: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745186-10422-7-调查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