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湖州市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通知》(湖财会〔2024〕26号)文件要求。1名培养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前期人员选拔总成绩排名,现将递补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来访形式向市财政局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提供身份信息,以便联系核实。反映情况、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对没有根据或匿名反映的问题按规定一律不予调查或受理。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取。 本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7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闻炜 0572-2150070 湖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
3789736-13242-7-会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