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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5 字号:[ ]

湖州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湖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湖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湖审财报〔2020〕4号)。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预算法,紧紧围绕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债务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支出有效压减;二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财政管理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四是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局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在2021年预算编制时,一方面,针对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国资公司(已全部由市国资委委托南太湖新区监管),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南太湖新区主体责任,要求新区将监管的国资企业全部纳入区级国资预算编制范围。另一方面,对市级各主管部门监管以及托管的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二)关于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个别项目确定不够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审计期间,除“春天,我和湖州有个约会”主题活动项目外,我局已将其他6个项目在项目库中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湖州市全面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组织实施方案》“认真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的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库”属于中(长)期财政规划,“春天,我和湖州有个约会”主题活动项目属于因疫情发生的一次性项目,确不属于“办大事项目库”项目。因此,该项目我局已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以及工作进展予以保障和管理。

(三)关于19个市级部门2018年度项目决算信息公开中绩效管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今年9月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时,市财政部门制定项目绩效信息公开规范,指导市级部门在决算公开信息中将自评项目结果全部公开,并同时公开自评发现问题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上述做法提高了决算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走在了我省前列。 

(四)关于12个预算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滞后难以有效运用问题的整改情况:提高评价结果运用的时效性,2020年,我局抽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在9月份已经完成,评价结果能有效运用在2021的预算编制过程中。

(五)关于安排市民政局项目预算300万元政策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2020年度市民政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的300万元项目经费,市财政已作收回预算的处理,以后年度也不再安排。

(六)关于绿色金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度绿金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政策效应需逐步放大和政策体系的目标较高。为提高2020年度预算执行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编准编细年初专项预算。会同市金融办严格对照《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湖州市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依据,按照小口径编制2020年市级绿色金改专项年初预算6640万元。二是加快专项资金执行。通过部门联审等方式,于今年6月完成第一批政策资金的审核兑付,截止目前,已执行4620.92万,执行率为69.58%。经与市金融办对接,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审核,12月初兑付。下一步,将会同市金融办出台市级绿色金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市金融办及时修改完善政策体系和操作细则。

(七)关于8个单位27张油卡处于闲置状态,涉及闲置加油资金20584.99元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截至2020年6月15日,8家单位27张油卡,其中3张油卡已安排相应用途,涉及2582.22元,24张油卡办理了注销手续,收回闲置加油资金18002.77元。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审计建议一: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库。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目前,已制定《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改革及编制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库项目的要求,与各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协作,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与大事的相关性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库,从而体现对大事的重点管理和对资金的统筹安排。

(二)审计建议二:提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的规范性和评价结果的运用价值。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委发〔2019〕36号)文件精神,深化全面绩效管理,严格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对2021年新纳入市级集中财力办大事体系或新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按照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健全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大力压减低效无效的财政支出。稳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扩大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考评部门范围,完善部门整体绩效挂钩的部门预算总额包干的预算管理模式,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体系及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扎实稳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2020年度湖州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不断加大绩效管理公开力度,今年市级部门在决算公开时,已将2019年度自评项目结果全部公开,一并公开了自评发现问题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有力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社会认可度。

(三)审计建议三: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的科学管理和严格执行。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严格贯彻“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今年以来,我们通过三轮压减一般性支出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截止九月底,全市财政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等一般性支出16.5亿元,其中,市直属压减5.4亿元。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强化预算单位管理。我局制定出台《2020年度湖州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湖财绩〔2020〕120号),从部门预算基础性工作、预算绩效管理两部分十二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决算公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财政管理特色、绩效目标和指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绩效评价、绩效结果的应用、资产基础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优化2021年预算编制。一是压减一般,突出重点。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新增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优先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科学精准,加快执行。预算编制要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相衔接,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完善支出标准体系,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规范透明,提升绩效。夯实预算公开基础,规范预算管理,推进细化项目预算公开,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稳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

特此公告。

 

                           湖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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